核心提示:昨(10)日,市民肖先生打进本报新闻热线反映,他在市区一家连锁足浴店办了一张充值卡,店方两年使用期后,卡内的余额作废,只有继续充值才能使余额生效。肖先生认为,这种很不合理,要求店方恢复充值卡...
昨(10)日,市民肖先生打进本报新闻热线反映,他在市区一家连锁足浴店办了一张充值卡,店方两年使用期后,卡内的余额作废,只有继续充值才能使余额生效。肖先生认为,这种很不合理,要求店方恢复充值卡内余额的有效性。市消协秘书长张巨平表示,商家这一并不。
消费者:
预付费居然有期限
据肖先生介绍,他2009年在市区一家足浴店花500元办了一张可享受折扣的充值卡,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没使用。近日,他再次去那家足浴店消费时,被店方告知卡已经超过两年的有效期,卡内余额不能使用,继续使用得再次充值500元。只有这样,之前的余额才有效。
“我说要查一下里面有多少余额都不行。”肖先生认为,商家的不合理,要求商家恢复卡内余额的有效性。
记者看到,肖先生的充值卡上并没有注明使用期限,留有商家的加盟和投诉电话。记者按卡上的电话打过去,一位姓赵的男子称,吧台电脑的程序是设定好的,充值卡的有效期为两年,超过期限,吧台就处理不了,卡也就无法使用。只有再次充值才能将卡激活,里面的余额才能继续使用。
“这种充值卡是折扣卡,而且任何充值卡都有使用期限。”赵姓男子表示,店方已将向肖先生解释清楚。若肖先生不愿意充值,可以把卡拿到店铺的吧台,让吧台打一张收条,再由店方把卡激活,使肖先生卡内的余额能继续使用。但激活后的卡如要继续使用,得按店内的新价目表付费。
记者调查:
这是业内潜规则
记者了解到,市区像这家足浴店充值卡使用年限的商家不在少数。这类几乎成了同类商家的潜规则。
市民廖先生曾在市区彩泉附近一家足疗保健店办理了一张充值卡,当时预付了600元,消费可享受一定折扣,店方使用期限是一年。廖先生只好在一年内将充值卡里的金额全部使用完。
市民董先生2010年在某影城充值300元办理了一张金卡,使用两次后间隔一年多未使用,卡内有200多元余额。最近,他再次去影城使用金卡时,影城方告知他,卡已到期不能使用,需再次充值300元才能将卡激活。
记者看到,董先生的金卡背面的确注明了卡的有效使用期限是一年。
市民李先生单位上发的商场提货卡也有使用期限。“这几天卡就要到期了,但家里确实没什么需要购置的,只有全部拿来买水果。”李先生认为,商家这种限期消费的很不合理,与强制消费没什么区别。
市消协:
这种不
就此现象,市消协秘书长张巨平称,商家这种和要求是不的。“这类消费属于预付费消费,消费者预付费用是用来以后接受服务的,主动权和所有权都应在消费者这方,而不是商家。这种限期消费的行为相当于了消费者的。”
移动充值代理办理程序“商家这种以及他们所谓的解释权归商家所有都是不允许的。”张巨平表示,商场提货卡限期消费同样是不允许的,到期后应给消费者延期,否则就不。
张巨平提醒,消费者遇到此类情况时,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,也可以向提起诉讼。
德阳晚报记者王珊珊
报料人肖先生金40元